体育场馆管理中心隶属于体育部,是学校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管理职能部门,在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部的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学校体育教学、体育训练、课外学生体育活动和社会体育活动等用场、用器材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这几方面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为学校教学、训练及各项活动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条件保障。主要职责:
一、学校体育场馆是国家财产,是我校办学和服务于社会体育所需要的基本物质条件。其功能是为我校教学、科研、训练、竞赛和其他集体活动提供保障和服务。广外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是体育场(馆)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体育部负责对体育场(馆)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二、依法制定适合学校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体育场馆管理的规章制度,保证场馆设施正常有序运行,提高体育场馆的利用率、完好率,更好地发挥其为学校和社会服务功能。
三、体育场(馆)要认真制订和落实场馆设施、安全防火、环境卫生、岗位职责等一系列关于场馆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遵。
四、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加强对场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场馆各类安全隐患、设备设施损坏等现象,迅速采取措施,做好维护维修工作,保持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优质服务。
五、进入场馆进行教学、训练、竞赛、健身或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场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对于违反制度或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交送有关部门处理。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体育场(馆)的过程中,都有保证场馆安全、保持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财产和维护各项活动秩序的权利和义务。
七、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申购、报账入账、验收、日常管理、效益评价、报修、调拨和报废等相关工作。协助财务处和资产管理处、后勤处负责做好器材设备的年度计划及分配工作、维修基金审批及验收等管理工作,固定资产报增、报废(含报废论证、验收等)及调拨处理;
八、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协助人事处负责做好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定编、定岗及职务聘任工作,日常考勤与年度考核工作;
九、负责学校体育场地、器材的出借与维修;实施对体育设备使用管理的监督及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