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管理规定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管理规定 -> 正文

体育部业务学习实行考勤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12-10

为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增进各专项授课教师之间的交流及提高业务水平,教学部每学期将安排各专项进行业务学习。为了业务学习的顺利开展和保证学习的质量,教学部对各位教师参加业务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并将出勤率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一重要指标。具体办法如下:

1、业务学习按专项分组进行(原专项和现该专项授课的教师参加相应的项目学习,欢迎其他教师参加有兴趣的项目学习)。

2、各专项每学期安排学习五次,授单门课的教师参加学习不得少于四次、授两或三门课的教师参加各项目学习不得少于两次(有特殊情况经部领导准假的除外)。

3、在每学期中不按照所规定学习次数出勤的教师,在年终考核或评优时不能参加当次评选。

4、本办法在本学期试行。

体育部教学部

200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