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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体育部教学管理规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12-1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体育部教学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提高体育教学质量,规范体育教学环节,使我校体育教学制度化、系统化,以适应现代高校体育教育的育人要求,特制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体育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一、课前规定和要求

(一)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进度,熟悉组织教法、重点难点,了解学生、场地、器材等情况,认真备课;

(二)教师仪表应整洁大方、精神饱满、举止文明,为人师表。

(三) 教师应教育学生爱护场地和器材,若器材丢失或损坏,需书面说明原因并到器材管理处进行备案。教师应于课前安排学生到器材室填写借物单、领器材。

(四)如果遇到雨天、炎热天气等情况,教师必须到场,授课形式和授课内容由任课教师安排;

(五)教师不得随意缺课和请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课者,须事先上报体育部,经教学部主任批准后,其课由教学秘书负责调配。此外,教师应积极参加部门集体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向部门领导请假。如未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擅自缺课和未参加集体活动者,按旷工论处。

二、课堂规定和要求

(一)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时间进行授课,登记学生考勤,对缺勤、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思想教育;

(二)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进度,不得随意变更。无教案上课、私自找人代课,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教学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教师应服从体育部的统一安排;

(三)教师应激励学生,树立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授课期间严禁使用通讯器材和佩戴影响运动的饰物。

三、课后规定和要求

(一)教师应积极参加工作例会,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教学业务水平。

(二)教师在课后应清点器材数量并安排学生送还到器材室。

(三)教师按学校和体育部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上报教学进度表、听课评议表、学生名册、学生成绩等有关资料。逾期不报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如发生教学事故,要及时上报体育部并做好善后工作,随后写出书面报告上交体育部。

以上规定,请全体教师自觉遵守执行。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体育部

200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