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竞赛日期、地点:
2008年11月21、22日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主田径场举行。
二、竞赛办法: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08年田径竞赛规则”和“国际田联”最新的修改规则。
三、参赛单位:
各学院、研究生部、留学生部凡我校在册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以学院、部为单位报名组队参加。
四、竞赛项目
1. 男子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2. 女子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五、参赛办法:
1. 每单位每项目限报3人,每人限报二项(接力项目除外)。
2. 接力项目各单位限报一队(各单位接力队比赛服装颜色、款式必须相同(印有单位名称),否则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3. 个人项目或接力项目报名人数少于3人(队),取消该项目比赛。
4. 400米(包括400米)以下项目进行预、决赛,按预赛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如遇成绩相等则抽签决定参加决赛人选。
5. 其他项目采用一次决赛的方法。
六、计分办法:
1. 各单项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集体项目加倍计分;
2. 破学校田径项目最高记录者加9分,破广东省大运会田径记录加18分。
七、名次与奖励:
1. 单项奖:各项目按成绩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2. 团体奖:按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如总分相等则按取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其他依此类推)。
3. 设立代表队、裁判员、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三个奖项。
评选名额:代表队8名、运动员名额按10:1;裁判员名额按15:1;
八、报名时间与地点:
各单位报名表在学校体育部主网上下载,按表格要求认真填写和录入各项内容;打印一份并盖学院公章。于2008年10月31日下午五时前把报名表交到体育部办公室蔡奋老师处,另将同一内容的电子版报名表在2008年10月31日17下午5时前发往以下电子邮箱:gzzzy11@yahoo.com.cn;逾期报名(以邮箱收到日期为准)或不是统一下载的电子报名表作弃权处理,不得补报。电子版报名表与上交的报名表内容必须一致;不相同者作该项目弃权处理。报名表一经确认上交后(包括电子版)不得更改参赛运动员名单和项目。
九、规程和竞赛须知可体育部主网上下载,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