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体育部
三、协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会、学生会体育部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10月23日(周四)下午在南校区游泳场举行
五、参加单位:全校各学院代表队
六、竞赛分组:男子组、女子组
七、竞赛项目(男、女子相同)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50混合泳接力,4*50自由泳接力
八、运动员参赛条件
1、在读学生。
2、经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者。
九、报名方法
1、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各项目每单位报名人数不得超过2人,接力项目的每单位限报1队。
2、报名人数不足2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可以更改报名项目)。
3、报名要求
(1)、必须使用大会统一报名表格,在体育部主页上下载,于10月10日前上交体育部办公室,并发邮件至tyb36207042@126.com。
(2)、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和补充。
十、竞赛办法
1、采用由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02年《游泳竞赛规则》
2、各组别各项目只进行一次性的决赛。
3、运动员所报项目不得无故弃权(除确实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并经总裁判长同意之外),凡无故弃权者,不得参加后续比赛。
十一、录取名次、计分方法与奖励
1、录取名次:
(1)、各单项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队)的项目,则按参赛人(队)数全部录取。
(2)、单项比赛成绩相同,得分平均计算,无下一名次。
2、计分方法
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各组别各单项得分计入该单位团体总分。
3、奖励
(1)、设团体总分奖。团体总分相同,则按第一名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按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2)、对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队)颁发成绩证书。
(3)、对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柄。
十二、检录:运动员比赛时凭学生证原件进行检录。
十三、未尽事宜,将由承办单位下发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承办单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08年9月16日
08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游泳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