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各体育场(馆)的安全与卫生、达到消防要求,体育场地管理员和入场活动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体育场(馆)内和塑胶场地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每个场馆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二、消防装置、设备和体育馆的门窗应定期检查,已经损坏和有故障的要及时报修或更换。体育场(馆)的配电、制冷、音响和仓库等房室应指派专人负责,各场馆的门和房间钥匙也要由专人保管。场馆内器材设备使用时要符合操作常规,不得随意使用和搬动,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三、为防止火灾发生,严禁下列行为:占用疏散通道;在教学、训练期间将安全出入口上锁;遮挡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标志;违章用火用电,如电气焊、电加热器等;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不明容电量的情况下,使用、加装大用量电器设备。
四、未经允许,其它机动车辆和自行车禁止驶入体育场(馆)内。
五、节假日和夜间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火灾、被盗等特别情况时,除积极采取措施外,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
六、各体育场馆管理人员负责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本规定,实施对场馆卫生的打扫、布置、监督和检查的职责。
七、体育场(馆)内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墙面、椅面和桌面上随便刻画、涂写。
八、场馆内卫生间每日都要清扫。大型活动时,听从有关负责人的调动,场馆内、主席台、看台席要彻底清扫、擦洗,保证无灰尘、无落叶、无污迹。卫生间、排水沟等易污染处要定期喷药、灭蝇。
九、爱护草坪,未经许可,严禁进入和践踏草坪;爱护围栏,严禁攀越围栏进入场地。凡违反本规定的人员,视情节严重情况,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罚款处理。
十、游泳池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配置救生员,救生员必须按照“救生员操作规范”上岗工作,入场游泳者必须遵守《游泳池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否则后果自负。